江西雩都(今于都)人。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1932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历任红三军工兵连指导员,红二十八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,第二一五团政治委员。1936年任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二科政治委员。抗日战争时期,历任八路军第一二O师三五八旅政治部助理员。1939年任八路军冀热辽挺进军三十三团政治委员。1945年任热辽纵队二十七旅旅长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热河军区第十八分区司令员。1946年任冀热辽军区第十八分区司令员。1947年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八纵队二十四师师长。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四十五军一三五师师长。l949年任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五军副军长。参加了辽沈、平津、衡宝等战役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副军长。1952年任在广东惠阳新组建的第五十四军军长,入朝作战。1958年起任新疆军区副司令员兼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。1968年起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,司令员。1973年任南京军区司令员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,第九届、十届中央委员。1999年9月25日在北京逝世。
(来源: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