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名方国南。湖南平江烟州坪人。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红三军团警卫连排长,红五军二师六团连指导员,工兵连指导员,第四师十团代理营政治教导员,第八十一师直属队总支书记,第二团政治委员。参加了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历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六八六团直属队教导员,团政治处主任。1939年任鲁西军区特务团政治委员。1940年任黄河支队第一团政治处主任。1941年任第一一五师教导四旅十团政治委员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一师政治部主任。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一纵队后勤部政治委员,野战军前方第二指挥所第三师政治委员。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三十八军一一四师政治委员。参加了三下江南、辽沈、平津、宜昌、衡宝、广西等战役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中南军大第六分校政治委员,第二十五步兵学校政治委员,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,军区副政治委员、第二政治委员。1963年任广东省军区第三政治委员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。
(来源: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