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用名何根生、何辉康。湖南平江思和村人。1929年参加兴国县总工会。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兴国县总工会制药分会委员长,红二十军政治部宣传队队长,湘赣军区后方医院政治处俱乐部主任,红十七师军事裁判所审判员,红十八师高级军事裁判所所长,红六军团军事裁判所所长,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破坏部部长兼补充团政治委员,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统计科科长。参加了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第一二O师政治部政工部部长,独立支队副政治委员、政治委员。1940年任晋西北新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。1945年任第一二O师三五八旅政治部副主任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晋绥军区独立第四旅政治部主任,吕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、主任,晋中军区政治部主任,山西军区政治部主任。参加了临汾、晋中、太原等战役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天津警备区政治部主任,塘沽警备区副政治委员,海军第二航空学校政治委员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、四、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。1996年11月5日在北京逝世。
(来源: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