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名晏国金。湖南醴陵罗家冲(今属株洲鸿仙)人。1923年参加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。任安源煤矿工人纠察队队长。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8年参加醴陵暴动,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醴陵赤卫团排长,湘东南独立师第三团副官,红六军团第十七师四十九团特派员,团政治委员,红六军团第十八师政治委员,第十六师政治委员。1936年任西路军总部警卫团政治委员。参加了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第一二0师三五九旅七一七团政治委员。1942年任陕甘宁留守兵团警备第一旅副政治委员。1945年任八路军南下第二支队政治委员,第三五九旅政治委员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一师政治委员,第十纵队第二十八师政治委员。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副军长。参加了三下江南、辽沈、平津、宜昌、湘西等战役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湘西行政公署主任,湘西军区司令员,湖南人民政府民政厅厅长。1953年起任湖南军区副政治委员,第二政治委员。1961年任广州军区副政治委员、顾问。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。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
四、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,中国共产党第七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。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。1984年4月7日在广州逝世。
(来源: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