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平江长庆人。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6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平江县村苏维埃政府主席,区革命委员会土地部部长,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,湘鄂赣军区政治部破坏部部长,湘鄂赣军区游击队政治委员,第十六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新四军第一支队一团连政治指导员,营政治教导员,团政治处主任,苏北盐城总队副总队长,盐城独立团团长,新四军第六师五十一团政治委员。1949年任苏浙军区第三纵队九支队政治委员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苏中军区第三旅九团政治委员,华中野战军第八纵队七十二团政治委员,第一师三旅九团政治委员,旅政治部主任。1948年任华东野战军第四纵队十师副政治委员。1949年任第三野战军二十三军六十七师政治委员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。1966年任上海警备区第二副政治委员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
(来源: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