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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暨军区军史馆征集文物、史料
更新日期:2011-03-07    阅读:7941    评论:0    照片:无    字号:加大 / 缩小

         本网讯西藏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暨军区军史馆将于2011年内建成、开馆。

        西藏军区现已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历史意义的珍贵文物、史料。希望得到各族群众、老西藏及其家人的大力支持。征集馆藏文物,旨在全面展现西藏解放及其发展历程,展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在世界屋脊建立的丰功伟绩,传承和弘扬“老西藏精神”。

        为方便联系,军旅岁月网站提供在线登记公益服务。文物、史料提供者可在军旅岁月网站登记表上填写意向信息(http://www.miss81.com/room_bm_add.aspx

        征集内容包括:
        与历次侵略与反侵略战争(如吐蕃助唐攻中天竺之战,拉达克之战、森巴战争、抗击廓尔喀入侵战争、抗英战争)及藏军有关的装备、服装、文字、图片等;
        部队进藏、平叛、民主改革、对印自卫反击作战、历次剿匪与反窜扰作战和军事演习中使用过的装备、服装、生活用品,有关文电、照片、录像以及缴获的同类物品等;
        部队所获军委、总部和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英雄模范人物和英雄模范单位之奖章、奖状、荣誉证书、嘉奖令、锦旗,上述单位和人物使用过的武器、装备、工具及有关文字、照片、录像、生活用品等;
        部队在历次重大抢险救灾,支援地方建设、国防重点工程项目中使用过的工具、装备、模型和生活用品,相关的文电、照片、录像、奖章、纪念章及地方政府、群众赠送的锦旗、匾额和慰问品等;
        具有开创意义和重大影响且己公开的武器、装备的模型、照片、录像等;
        部队首长出访的图片、录像,外国友人以及外军赠送的礼品,送出到外受训的军官的图片资料等;
        部队在不同时期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服装、军事标志符号、日用品等;
        部队在历次精简整编中有关撤编部队的照片和军史资料等;
        民兵旧杂式武器和其他有价值的资料。

        征集原则和方式:
        为使珍贵文物、史料得到充分利用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规,针对文物持有方意愿,部队采取以下方式征集:
        无偿捐赠——捐赠的文物军史馆永久保留。捐赠方要求留名,可作在展品上标注。
        有偿捐赠——有偿捐赠文物原件者(单位),可函电联系,说明所捐赠物品的名称、内容、品貌等情况,部队将派专人接洽,协商相关捐赠事宜。
        无偿托管——文物的所有权与展出权分离(即所有权仍属于提供方,展馆负责保管和展出),托管和赔偿事宜,共同协商。
        提供复制品——捐赠原件有困难,也可提供复制件;交由部队复制的原件,安全归还提供方。

        征集工作方法:
        2011年内,提供人或提供单位(或委托人)持文物或文物照片与西藏军区政治部工程建设办公室联系登记。部队组织文物鉴定专家对拟征集文物进行筛选、鉴定。根据筛选、鉴定的结果,凡符合收藏标准的,根据提供人(单位)意愿,办理文物捐赠、收购等相关手续。

        有关奖励办法:
        据悉,部队对捐赠者或单位,将颁发《收藏证书》一份;对捐赠有重要价值或大批量者,将举行捐赠接收仪式,并通过媒体宣传表彰;对提供有关线索,并征集到有重要价值实物或史料者,将发给一定的奖金以资鼓励;所有捐赠的实物及史料,经捐赠者同意,在陈列布展时标明或张榜公布捐赠者姓名。

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
        愿意捐献、出借、出售文物和史料,以及提供有关文物和史料信息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可与西藏军区政治部工程建设办公室格桑罗布同志联系,电话:0891-6739319,13889002168,传真:0891-6738753。邮递地址:拉萨市江苏路4号西藏军区政治部工程建设办公室,邮编:850000。

(军旅岁月网站2011年3月7日发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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